第一次这么做,是在我们常去的那家小书店。那是个周末的下午,阳光斜斜地照进店里,把书架染成暖黄色。他蹲在文学区翻一本诗集,我在不远处看我的推理小说。然后我看见了那本《树的秘密生活》,封面上是细腻的树枝纹理。他喜欢植物,阳台上养了十几盆花,每天都要跟它们说说话。我几乎没犹豫就买了下来。结账时他看见,眼睛亮了一下,没说什么,只是接过书轻轻摸了摸封面。
后来这就成了习惯。出差在机场书店,看见讲古代建筑的书,想起他总说想去看应县木塔,买了;路过旧书摊,发现一本他提过的绝版摄影集,买了;甚至在网上闲逛,算法推荐了一本冷门的天文学读物——他小时候梦想当宇航员,也点了下单。
书就这样慢慢多起来。最开始只是在书架上占据一角,后来蔓延到整个书架,再后来,床头柜、飘窗、餐桌旁都堆起了小书堆。朋友来家里会开玩笑:“你们家开图书馆啊?”他每次都笑着回:“都是她给我买的。”
其实我买的哪是书啊。
买那本《如何读懂一幅画》,是因为我们第一次约会就在美术馆,他在一幅抽象画前站了半小时,给我讲色彩和线条里的情绪。后来每次看到艺术类的书,都会想起那个下午他专注的侧脸。
买《流浪者之歌》,是因为有年冬天他工作不顺,深夜在客厅抽烟。我说睡不着就看会儿书吧。第二天我去买了这本,在扉页上写:“所有的迷失都是为了找到归途。”他看完书后真的辞了职,开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。
最厚的一本是《世界葡萄酒地图》。我们都不喝酒,但记得刚在一起时很穷,最奢侈的享受就是周五晚上买瓶三十块的红酒,对着电脑看老电影。他说等有钱了要学品酒。现在有钱了,却再也没提过这事。可我看见这本书时还是买了——也许某个周末的下午,我们会突然想起来要打开它,对着地图想象那些遥远的葡萄园。
当然,不是每本书他都会立刻看。有些在书架上放了一年、两年,甚至更久。但很奇怪,总会有那么一天——可能是个下雨的周日,可能是个失眠的深夜,他会突然抽出其中一本,然后说:“正好想找这本看看。”
这习惯坚持了七年。从我们租的第一个小单间,到后来贷款买的这套房子;从他月薪三千我两千五,到现在收入翻了好几倍;从热恋期,到磨合期,再到现在这种像旧毛衣一样舒服的状态。
直到三个月前,他查出胃里长了东西。
那段时间,医院成了第二个家。我每天公司医院两头跑,整个人像根绷紧的弦。有天从医院回家拿换洗衣服,经过书房,看见那些书安静地立在架子上,突然就哭了。我一本本地抚摸它们——《鸟类图鉴》《泥瓦匠手艺》《拉丁文入门》《追星星的人》……每一本都是一个瞬间,一个我想象中他可能会喜欢的未来。
原来我一直在用这种方式,悄悄为我们收集无数个可能的明天。
手术前晚,他在病床上突然说:“要是……你帮我把那些书都看完吧。”我骂他胡说八道,转过头眼泪却止不住。那些书是我们之间的地图书,标记着所有他想去却还没到的地方。
幸好,手术很成功。恢复期很长,但他精神很好。出院回家那天,他慢慢走进书房,在书架前站了很久。然后抽出一本我半年前买的《慢食之道》——那时觉得他吃饭太快对胃不好才买的——说:“现在终于可以慢慢看了。”
上周末,我看见一本《如何打造一个小花园》。我们的新家有个小院子,他一直说想种满花。我毫不犹豫地买下来,回家时他正在阳台上给花浇水。我把书递过去,他接住,像七年前接过第一本书时那样,眼睛亮亮的。
这次他说了句话:“谢谢你,一直记得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。”
我这才明白,我买的从来不是书。是看见,是理解,是“我知道你的梦想还在”;是“我记得你说过的每件小事”;是“即使你自己都快忘了,我还替你记着”。
书只是载体,里面装的是我眼中的他——那个对世界永远好奇、内心柔软、值得所有美好事物的他。而每次他接过书时眼里的光,就是在告诉我:我懂他。
这大概就是爱吧——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而是在平凡日子里,一次次地看见对方真正的样子,然后轻轻说:我懂,我在,我记得。
现在我们的书架已经满了,但我知道,下次看到适合他的书,我还是会买。因为这条用书铺成的路,我们还要一起走很久很久。而每一本新书,都是下一个故事的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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