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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后还留着他送的礼物

    那串钥匙还挂在我的钥匙圈上,和他的拴在一起。两个小铜环扣着,一晃就叮当响。分手快一年了,我试过好几次要把它解下来,手指捏着冰凉的金属,却总是在最后松了劲。

    钥匙圈上挂着他送的第一件礼物——个指甲刀,不锈钢的,边缘已经磨得发亮。那时我们刚毕业,租了个小单间。有次我指甲劈了,到处找指甲刀,他第二天就买了个最好的,说这个带锉刀,不会刮丝。后来每次我用它剪指甲,他都会伸手接走剪下来的指甲,说别掉地上难打扫。这个动作他做了五年,直到分手前三个月,那次他看见我剪指甲,转身进了房间。

    衣柜最底下压着那件灰色毛衣。是他妈妈亲手织的,针脚密实,厚得像铠甲。寄来的时候他还抱怨:“我妈真是,现在谁还穿手织毛衣。”可那个冬天特别冷,我们挤在暖气不足的老房子里,就靠这件毛衣取暖。轮着穿,我穿的时候能闻到他留下的淡淡烟味,他穿的时候说沾了我的香水味,像两种生命气息在毛衣纤维里交替呼吸。最后一次见他穿这件毛衣,是搬走那天。他背对着我收拾行李,毛衣肘部已经起球,后背上有一块我做饭时溅上的油渍,当时说马上洗,后来却一直留着,像故意要留下点什么。

    书架上那对陶瓷杯子,是我过生日时他拉的坯。去陶艺馆体验,他手笨,做出来的杯子歪歪扭扭,一个高一个矮,上釉时还滴得到处都是。老板看不下去,说要帮我们修整,他坚持就要原样:“这样才像我们,不完美但真实。”现在矮的那个杯沿有个缺口,是我洗碗时磕的,当时心疼得不行,他却说正好,可以区分哪个是他的。现在两个杯子都空着,缺口还在,只是再不会有人在意哪个该是谁的了。

    最不敢碰的是那本《小王子》。扉页上他写着:“如果你驯养了我,我们就会彼此需要。”那时他读给我听,声音很轻,窗外的霓虹灯映在他脸上,明明灭灭。后来我们养了只猫,叫它小玫瑰。分手时猫跟他走了,他说我工作忙,照顾不好。现在书还摆在老地方,只是再不敢翻开。

    床头那个小夜灯是他出差时买的。我有夜盲症,每次起夜都会撞到东西。他特意选了最柔和的光,说这样不会刺眼。灯是月亮的形状,按下开关,暖黄的光就在墙上投出星空的影子。分手的那个晚上,我就是开着这盏灯,看他的影子在墙上移动,从衣柜到门口,最后消失在门缝里。现在我还用着这盏灯,光好像比以前暗了些。

    抽屉深处有个盒子,装着一百三十七张车票。都是他周末来看我的凭证。那时我们在两个城市,每张车票都被他细心收着,说以后要裱起来,证明我们有多努力在一起。后来我终于来到他的城市,车票不再需要了。整理时我发现,最早的那些已经褪色,字迹模糊,像那些奋不顾身奔赴的周末,在记忆里慢慢淡去。

    冰箱上还贴着去厦门的机票。那是我们第一次旅行,为了看海。深夜的沙滩上,他用手电筒在浪花上画爱心,光瞬间就被海水吞没。他说就像爱情,明知会消失还是要努力亮一下。现在机票的墨迹有些晕开,是去年梅雨季受的潮。

    这些东西我一件都没扔。不是还期待什么,而是它们早就长进了我的生命里。就像树会记住每一圈年轮,这些礼物就是我的年轮。用那把指甲刀修剪指甲时,穿那件毛衣过冬时,甚至半夜被小夜灯温柔唤醒时,我都在学习如何带着记忆继续生活。

    昨天我又试着解那串钥匙,铜环已经锈住,怎么都拧不开。我突然明白,有些东西不是物理上的分离就能抹去的。它们长在了皮肤下面,成了我的一部分。就像他说的,如果你驯养了我,我们就会彼此需要。是的,我们驯养了彼此,在那些共度的时光里。

    所以就让它们留着吧。钥匙继续叮当作响,毛衣继续压在箱底,杯子继续空着。我不再急着忘记,也不再刻意想起。它们只是存在,像河流底的石头,被水流经年累月地冲刷,渐渐失去棱角,却始终在那里。

    也许有一天,我会拿起那个有缺口的杯子,泡一杯茶,看热气袅袅升起。不为怀念谁,只是用它喝杯茶。而那时,这些礼物才真正完成了它们的使命——从相爱的证据,变成我独自前行的行囊。它们重,但也让我走得稳当。毕竟,能够承载过去的人,才有力量走向远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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